外贸食品出口需要注意以下手续:
出口企业资质
出口企业需要在当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客户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24小时之前,需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必备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
根据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若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
提供的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
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客户还需提供相关熏蒸或热处理证明。
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签发的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的证书。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
进口国的特殊要求
不同的进口国对食品进口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进口许可证明、检验检疫证书、标签和包装要求等。出口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
现场查验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包括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
进口食品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获得符合标准的出口合格证明。
进口商资质
进口商需要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企业备案。
境外生产企业资质
国外供应商需在海关总署进行注册备案,其生产、加工、存储企业需符合中国相关要求。
其他相关手续
进口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
综上所述,外贸食品出口需要注意的手续较为繁琐,涉及企业资质、报关报检、许可证、进口国特殊要求等多个方面。出口商需要仔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手续齐全、合规,以顺利进行食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