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所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要求
需要具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废水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
人员要求
应当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要求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清洗和消毒要求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包装要求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用水要求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法律法规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必要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