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筛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运输工具和存放场所的检查

确认运输工具和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集装箱和包装的检查

核对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以及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检查动植物源性食品及其包装物和铺垫材料是否存在更改输入国家或地区、改换包装或超过检疫规定有效期限等情况。

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查

确认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等问题。

检查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食品感官性状的检查

检查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的性状。

冷冻冷藏食品的检查

检查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冷冻冷藏环境温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冷链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蒸煮试验。

重点食品和场所的排查

明确重点排查品种,如“进口水果、酒类、饮料、巧克力、糕点饼干、调味品、乳制品等”。

重点排查场所,如“农贸批发市场、专营专卖店、大型超市等”。

重点排查内容,包括“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

食品标签和合格证明的检查

查看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真伪,复核产品名称、规格、原产国、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检查食品条形码的准确性,确认其与原产国是否一致。

风险排查和核酸检测

对上市销售的进口食品实施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对涉疫产品经营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筛查,确保风险不外溢。

特定食品的精密检查

对不合格再进口的食品进行精密检查,包括最初的精密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和该产品的不合格项目。

对焦油色素、保护剂、防氧化剂等进行检测。

企业备案信息和记录

核实企业备案信息,包括住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海关业务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检查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确认是否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档案资料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项目是否齐全,记录填写是否完整。

这些检查内容旨在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合规性和卫生质量,防止疫情输入和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建议进口商和经销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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