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包括 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卫生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指导和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畜禽养殖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检验,防止进口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卫生造成危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起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分工协作,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