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食品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且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中允许存在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含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和卫生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标准

食品质量和安全检验标准

食品流通和销售标准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主体,旨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生产和经营者需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其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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