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投诉过程中,以下证据是重要的:

存在不安全食品的证据

保存没有食用完的食品连同包装。

发现虫子的菜肴或含有超量添加剂的食品包装等。

不安全食品的提供者信息

生产厂家、销售商家、餐饮服务企业的名称。

食品外包装上印制的厂家名称。

商家提供的购物小票、发票(附明细)。

悬挂在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等。

购买记录和交易凭证

购物小票、发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

买卖合同等相关购买记录。

食用说明书和医疗记录

相关食用说明书。

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本、相关检查单据等。

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

提供证人证言。

申请法院调取商家监控录像等。

其他相关证据

食品原物、剩余食物或照片、视频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争议笔录。

食品的司法鉴定报告或有关部门质量鉴定的证明。

与销售者或生产者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法律文书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针对食品厂投诉)。

投诉状、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用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投诉过程中,建议消费者务必索要并妥善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通过消费者协会、行政部门、仲裁机构或法院等途径进行投诉或诉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