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清真食品是指不符合伊斯兰教教法规定的食品,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自死物:
包括因疾病、衰老等原因自然死亡的动物及其制品。
血液:
任何动物或人类的血液及其制品。
猪肉及其衍生物:
猪肉及其相关产品,如猪皮、猪油等。
动物制品:
如骨胶、明胶等由动物骨头或皮肤熬制的产品。
人类或动物的排泄物:
包括尿、粪便、呕吐物、脓液等。
某些动物及其制品:
如猪狗精子和卵子、腐臭的尸体等。
未按清真规定屠宰的动物:
如某些鱼类和动物,若未按清真规定屠宰,其肉也被视为非清真。
此外,还有一些食品如蔬菜、水果、盐等不含肉类、动物油脂和乳类成分,也不应冠以“清真”字样或以清真食品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建议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成分表,确保其符合清真食品的标准,以避免误食非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