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是 食品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用于追溯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食物中毒时及时查明原因和采取救治措施。以下是食品留样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留样目的
保障饮食安全
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可靠依据。
需要留样的单位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医疗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
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大活动保障、重要贵宾接待等特殊场合(建议留样)。
留样产品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
留样要求
每餐用餐前取每样食品50-100克样品留存于密闭容器内。
留样食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
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食品留样柜内,并且日期、餐次标识明显。
食品留样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生、熟食品,以防交叉污染。
留样食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处理,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留样存放的容器需经过消毒、烘干。
食品留样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进行详细登记。
食品留样柜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正常启用。
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留样设施配置要求
配置专用留样冰箱,并有“留样冰箱”标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通过以上要求和标准,食品留样制度能够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