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主要涉及 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或国家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食品监管部门:
国务院食安办: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卫生部 (现可能已并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农业部:
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药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起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工作。公安部:
商务部
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的相关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食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