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类食品是指 加工后的食品,根据吉尼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使用用途,这一类食品主要包括:
加工后的肉:
包括各种经过烹饪或加工的肉类产品。
鱼、家禽和野味:
涉及鱼类、家禽以及野生动物的加工品。
肉汁:
经过肉类加工后产生的液体。
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包括各种通过腌制、冷冻、干燥或煮熟的蔬菜和水果制品。
果冻、果酱、蜜饯:
这些是水果经过加工后的甜味食品。
蛋、奶和奶制品:
涉及鸡蛋、牛奶及其制品的加工品。
食用油和油脂:
用于烹饪和食品制备的各种油和油脂。
此外,第二十九类还包括一些其他相关产品,例如动物类食品、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但排除了某些植物类食品、婴儿食品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
综上所述,39类食品主要涵盖了经过加工的各种食品,包括肉类、鱼类、家禽、野味及其制品,以及水果、蔬菜的加工品,还包括一些相关的调味品和油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