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食品健康管理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指挥,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和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重大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食品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
农业农村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畜禽养殖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治理农业投入品和污染源。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检验,防止进口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公安部
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包括制假售假等,侦查和审查食品犯罪案件。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建议公众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向这些部门咨询或投诉,以获得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