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归类名称有什么规定

食品归类名称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明确标注信息

预包装食品应明确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散装食品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现制现售食品应在制作场所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制作时间、保质期等信息。

遵守标准与规范

食品名称应符合国家关于特殊食品的有关规定。

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明确规定,应采用这些规定的名称。

若无明确规定,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避免误导

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同时标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食品标签应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单一名称原则

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

反映真实属性

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各部分名称应客观、准确、科学、规范,字数合理,并符合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要求。

其他要求

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

若产品配方中使用香精,可标注对应的口味,但使用多个香精时,仅可选择一种主要香精对应口味。

通过遵循以上要求,可以确保食品归类名称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合规性,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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