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的依据主要是 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以及特定食品如蒸馏酒、糕点、面包等的标准。此外,还可能包括针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以及关于特定物质如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公告等。
具体到某次抽检,其依据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
特定食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
针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
关于特定物质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公告,例如关于三聚氰胺的公告。
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这些标准和公告为食品抽检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抽检工作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食品的安全性,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