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打假工作中,发现多种违法食品,具体如下:

白糖掺加硫酸镁案

2002年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查获9.5吨的假白糖。

样品中蔗糖成分仅占30%,硫酸镁成分占30%。

硫酸镁为盐化合物,加热后释放有毒的腐蚀性气体二氧化硫。

假冒劣质鸭血案

长春市卫生局查处一处用牛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

销毁假冒劣质“鸭血”及原料1000公斤。

制假人员被刑事拘留,制假业主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假蜂蜜案

2002年8月16日,漯河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发现糖蜜加工厂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

以白糖水加化学试剂盐酸生产假蜂蜜。

速冻食品中的非法添加

红曲红、诱惑红及三聚磷酸钠是超范围使用的添加剂。

这些添加剂不在速冻食品的合法使用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竹叶花生的非法添加

一些商家在竹叶花生中添加了竹叶抗氧化物,这种添加剂仅限于工业用途。

辣条的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辣条”类食品应按“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进行生产许可管理。

不能添加脱氧乙酸钠和山梨酸钾,要求2020年1月31日前进行调整。

亮蓝及铝色淀的违规使用

亮蓝及铝色淀不得用于制作猕猴桃干,但可在果酱和凉果类产品中使用。

蝉花(婵花)非法销售

蝉花未被列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米面油、酱油、食醋、肉制品等日常消费量大和高风险食品的违法加工

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这些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彻查非法加工窝点。

肉制品中的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

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

这些案例表明,食品打假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持续加大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标签和成分,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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