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打假工作中,发现多种违法食品,具体如下:
白糖掺加硫酸镁案
2002年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查获9.5吨的假白糖。
样品中蔗糖成分仅占30%,硫酸镁成分占30%。
硫酸镁为盐化合物,加热后释放有毒的腐蚀性气体二氧化硫。
假冒劣质鸭血案
长春市卫生局查处一处用牛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
销毁假冒劣质“鸭血”及原料1000公斤。
制假人员被刑事拘留,制假业主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假蜂蜜案
2002年8月16日,漯河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发现糖蜜加工厂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
以白糖水加化学试剂盐酸生产假蜂蜜。
速冻食品中的非法添加
红曲红、诱惑红及三聚磷酸钠是超范围使用的添加剂。
这些添加剂不在速冻食品的合法使用范围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竹叶花生的非法添加
一些商家在竹叶花生中添加了竹叶抗氧化物,这种添加剂仅限于工业用途。
辣条的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辣条”类食品应按“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进行生产许可管理。
不能添加脱氧乙酸钠和山梨酸钾,要求2020年1月31日前进行调整。
亮蓝及铝色淀的违规使用
亮蓝及铝色淀不得用于制作猕猴桃干,但可在果酱和凉果类产品中使用。
蝉花(婵花)非法销售
蝉花未被列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米面油、酱油、食醋、肉制品等日常消费量大和高风险食品的违法加工
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这些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彻查非法加工窝点。
肉制品中的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
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
这些案例表明,食品打假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持续加大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标签和成分,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