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的食品是指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形包括: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这些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这些食品同样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食品。
这些不规范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必须严格监管和避免食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成分表,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