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主要归 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卫生部: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管理。
农业部:
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国家质检总局:
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
国家工商总局:
监管食品流通环节。
国家药监局:
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商务部:
主管食品流通行业。
工信部:
管理食品工业行业。
综上所述,食品卫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分工合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