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主要归 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卫生部: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管理。

农业部:

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国家质检总局:

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

国家工商总局:

监管食品流通环节。

国家药监局:

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商务部:

主管食品流通行业。

工信部:

管理食品工业行业。

综上所述,食品卫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分工合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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