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撤诉申请中,可以写明以下撤诉理由:
商家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责任
商家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承认错误并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商家已召回问题商品并向消费者道歉,同时承诺加强内部管理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相关部门已严肃处理涉事商家
贵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并已依法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严肃处理。申请人对此表示满意,并认为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申请人已得到妥善安置和赔偿
在贵部门的协调下,商家已对申请人购买的问题商品进行赔偿,并对申请人因此受到的身体不适给予了妥善安置。申请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已得到充分保障,无需进一步介入。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该协议已在法庭上得到确认。根据调解协议,各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的法律责任。
新的证据和事实发现
申请人在起诉后发现了新的证据和事实,这些事实与其最初的诉讼主张存在差异,可能影响案件结果。为了避免可能的不利后果,申请人决定撤诉。
诉讼费用考量
申请人意识到继续进行诉讼将产生更多的诉讼费用,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个人经济条件,决定撤诉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并减少不必要的困扰。
双方合作机会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态度诚恳,表示愿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主动协商赔偿事宜。申请人考虑到双方今后可能有合作的机会,希望撤回诉讼以便双方能够共同发展。
起诉不当的自我认识
申请人发现自己起诉不当,例如未能充分了解被告的业务情况和市场环境,继续诉讼可能不利于社会和谐与市场秩序的稳定。因此,申请人决定撤回诉讼,给予被告一个改过的机会。
以上理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以确保撤诉申请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