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食品的监管部门主要由 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辅以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协助和配合。具体来说,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以及它们在地方各级的对应主管部门。
详细职责划分如下:
国家发改委:
负责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研究制定。
农业农村部:
负责行业方针、总体规划、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以及畜牧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行业相关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宠物食品的监管。
地方各级主管部门:
配合中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宠物食品监管工作。
此外,行业协会如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和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宠物产业工作委员会等,也在辅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行业规划、提供信息咨询以及推广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方面发挥作用。
当面临宠物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市场的运行,包括宠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向宠物食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出投诉,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