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接受企业委托,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和样品复核,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后,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并上报行政部门审批,最终发放证书。
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负责保健食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功效成份的技术审评。
制定保健食品审评计划及进度协调,审核审评意见,上报产品审核,管理审评产品档案。
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或修订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标准、要求及工作程序。
指导地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业务工作。
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上市前与上市后的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工作,以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行政审批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前后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查验工作。
承担市县审评查验工作机构的能力评价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的审评专家及查验员的使用、培训、考评等事务性工作。
开展食品药品等审评和查验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以及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为食品药品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这些职责涵盖了食品评审中心在食品、保健食品等技术审评和评价性审评方面的全面工作,旨在确保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