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航空对携带食品的规定如下:
真空包装食品 :如肉制品(加工熟、包装好、未开封的)。固体食物:
如火腿肠、面包、饼干、膨化食品(薯条等)。
未开封的罐装或瓶装饮料:
如可乐、果汁等。
特殊饮食要求的食品:
如婴儿食品和配方奶粉,在预订机票时提前联系航空公司告知需求。
其他允许携带的食品:
如糖果、巧克力、自制的三明治、水果、干果等。
限制与禁止
液体食品: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随身携带的液体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特殊气味食品:如榴莲、臭豆腐等不能带上飞机。
生肉及肉类制品:不能携带。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禁用物品。
建议根据上述规定合理携带食品,以确保顺利通过安检并享受愉快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