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础,规定了影响各类食品的普遍性食品安全危害和一般性措施。内容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等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以及标签标识等。
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在引用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针对仍需规定的某些指标限量或非限量条款进行设置。内容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以及各类食品接触材料、洗涤剂和消毒剂标准。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和管理规范,以确保食品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规定了食品检验的方法和程序,用于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内容包括食品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检验设备的操作规范等。
截至2024年10月,我国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10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1420项。这些标准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全面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