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购买凭证
购物小票或收据,上面应有购买日期、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
食品包装和标签
食品包装上标注的过期日期,确保完整清晰可辨认。
食品标签,标注食品名称、过期日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食品本身
问题食品的照片或实物,特别是要显示食品存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明显迹象。
录像或录音
全程录像,从挑选商品到结账的过程,特别是要清晰显示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支付过程。
电话录音,记录与商家沟通的全过程。
第三方证据
消费者评价、证人证言等,可证明食品过期的情况。
食品检测报告,如细菌检测、重金属检测等,证明食品的安全性。
法律文书
投诉记录、退货凭证、医生诊断书等,证明消费者因食用过期食品而受到的损害。
现场记录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记录检查日期、时间、地点及涉及人员陈述。
物证
过期食品样本,记录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截止日期、包装完整性等详细特征。
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消费者首先重新购买并录像,以固定证据,然后立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并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