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并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具体要求包括:
食品成分安全:
食品中不得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需符合规定,且所有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营养成分: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需符合特定要求。
标签和标识:
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需清晰准确,提供必要的信息。
食品检验: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需符合规定,确保食品质量。
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需符合规定,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污染。
感官性状:
食品应具有正常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等异常情况。
过期食品: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
食品来源:
食品原料应清晰标明,确保来源可靠。
个人卫生:
消费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如饭前便后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
食品安全是确保消费者健康的基础,需要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共同努力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