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所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它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

2. 监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合法经营行为;

3. 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

4. 对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5. 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6.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7.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所通常隶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并在乡镇一级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其派出机构。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可能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并且其经费通常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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