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八十五条: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根据货值金额的不同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二条:对于商店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过期食品及违法所得,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有权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处理过期食品违法行为的法律框架,确保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