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食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标签标示要求
内部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食品:其标签标示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要求。
外包装的标签标示:
第3.10条: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示。
第3.11条: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生产许可证要求
食品分装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可进行食品分装。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包括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生产人员、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属性与分装
添加少量其他成分不应改变被加工食品的属性。
分装食品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审查细则明确分装食品需符合要求,确保生产安全合规。
包装设计与材料
食品包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包装设计要尽量避免二次污染。
包装应便于消费者开启、操作、携带,方便清洗与回收利用,同时突出品牌个性和市场竞争力。
分装食品的标签标示
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总结:
组装食品需要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标签标示要求,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此外,分装食品应确保不改变原有食品的属性,包装设计要符合卫生标准,并且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分装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