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瑕疵是指 食品包装上的商品名称、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各种信息有误或缺失,或者食品包装上所标示的营养成分、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存在错误、缺失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这些瑕疵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性和营养价值产生误解,甚至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
食品标签瑕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
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或者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
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的。
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或者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的。
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在认定食品标签瑕疵时,可以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通则》等,同时需要综合考虑食品标签的错误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如果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当事人改正,经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继续销售,但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