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食品是指 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也可称为“来路不明”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以下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凡是缺少上述要求之一或多个的食品,均可被视为“三无产品”。
三无食品存在多种危害,包括可能含有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没有保质期,质量不可靠,食用后可能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是否具备上述必要信息,以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