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性包装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食品包装上不应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
无商标和牌号:
食品包装上不应使用任何商标或牌号。
适应市场需求:
中性包装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要求,例如转口销售,避免因生产国别或品牌信息而受到限制。
定牌中性包装:
虽然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但包装上应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无牌中性包装:
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也无商标和牌号。
避免使用中文字样:
如果外贸合同中明确规定为中性包装,那么包装上不应出现中文字样,也不能使用国内报纸和其他宣传材料作为包装物、填充物和衬垫物。
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食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顺畅,同时满足特定市场的需求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