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卫生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指导和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畜禽养殖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检验,防止进口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卫生造成危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由国务院设立,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主要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的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的过程,涉及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