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外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食品出口资质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从事对外贸易,但需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对于涉及药品的食品,需要获得该证件。
经贸部签发的许可证
某些食品出口需要经贸部签发的许可证。
海关申报所需文件
向海关申报时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生产企业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产品符合进境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要求的书面声明等。
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
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可以增加出口食品的信誉度,有助于打开国际市场。
生产备案和进出口权资质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完成生产备案,具备进出口权资质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合同规定
出口贸易合同对食品的兽医检疫和卫生质量有具体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出口食品质量检验标准
出口贸易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兽医检疫和卫生质量要求,进口国家不要求出具兽医卫生证书的食品,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者出口食品质量检验标准检验。
境外注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时,应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进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卫生证书
进口某些食品如动植物源性食品,需要提供进口国的官方检疫证书。
特定食品的检测报告
首次进口的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酒类、食用油等重点食品,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进口食品标签和翻译件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及其电子版本样张。
特殊食品许可证明文件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提供卫生部门的许可证明文件。
保健功能食品的许可证明文件
进口涉及保健功能的食品,应当提供我国卫生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许可证
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企业资质和信用状况
进口商需要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企业备案,且信用状况为非海关失信企业。
推荐注册
某些食品如肉与肉制品、乳品等,需要由境外生产企业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综上所述,食品外贸涉及的条件较为复杂,企业需要具备全面的资质和符合多方面的要求,包括资质备案、产品检验、标签和证书等,以确保食品顺利出口并符合进口国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