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保健食品:
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有专属“蓝帽子”标识,需要专区专柜销售,并且要在销售区域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这类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是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婴儿(0-6月龄)的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的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应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注册批号,并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核验。选购时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段选择相应段数的产品。
这些特殊食品因其针对特定人群和具有特殊营养需求,所以在经营环节需要遵守更为严格的规定,包括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不可与普通食品和药品混放销售等。
建议在购买特殊食品时,消费者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确保选购到安全、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