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标识中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虚假内容: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也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误导性描述:
不得通过字号大小、色差、图形、符号或暗示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将购买的食品或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无法证实的产品说明:
附加的产品说明如果无法证实其依据,则不得标注。
未经使用的物质:
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等类似字样强调。
转基因食品未标识:
如果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或使用了转基因原料,应当在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
不尊重民族习俗或带有歧视性描述:
文字或图案不得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
不当使用国家象征:
不得使用国旗、国徽或人民币等进行标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清晰的信息,避免被误导,并保护公众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食品标签的合规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