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审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证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具体来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并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此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方面建立了“三方联动”会议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综上所述,食品过审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企业或个人应根据许可证类型,向相应的部门提交申请并接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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