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恶臭的食品:
例如榴莲、臭豆腐、螺蛳粉等,这些食品需要密封包装,并且不能在车厢内食用,以免影响其他旅客。
自热类食品及其加热包:
自热火锅、自热米饭等自热类食品因加热包中可能产生大量气体和烟雾,触发警报器,甚至导致列车减速或紧急停车,因此这些加热包也是禁止携带的。
酒类饮品: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至70%之间的酒类饮品可以携带,但要求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累计携带量不得超过3000毫升。酒精体积百分含量超过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卫生或安全的食品:
例如未密封好的食物、易腐烂的食品等,这些物品也不允许携带上车。
建议您在携带食品乘坐火车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包装完好并注意车厢内的公共卫生,以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