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生产食品需要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
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并办理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需提供厂房、设备、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小作坊,需要办理小作坊证;如果是食品厂,则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散装零售批发,则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办理。
健康证:
食品从业人员需要接受健康检查并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
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详细描述生产场地的布局。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涉及卫生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审核。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根据具体生产类型和当地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定说明、产品配方及依据、生产工艺及简图、委托加工合同等。
建议:在准备这些证件时,应详细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避免因证件不齐全而影响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