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中投放罂粟壳或罂粟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罪行的具体刑罚如下:
一般情况: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重情况: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况: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持有大量罂粟壳(如四十千克以上),除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外,还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因此,食品投放罂粟的罪名是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具体刑罚会根据行为人的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判定。建议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在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