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携带的食品包括:
煮熟的肉类、家禽和蛋类:
市民可以携带煮熟的肉类、家禽和蛋类入境香港。
蔬菜和水果:
供作食用的水果和蔬菜可获法例豁免,不受限制。
面包、饼干等干燥食品:
可以携带合理数量的食品入境,包括面包、饼干等。
即食速冻食品、牛肉干、鸭肝肠、豆制品等:
这些食品可以携带,但数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且不能含有禁止进口或未经处理的肉类、家禽、蛋类、奶类、海鲜、活体动物及动物制品。
方便面、水果等日常用品:
这些物品肯定没问题,但需注意限量。
密封包装的食品:
携带入境的食品必须为密封包装,除非是来自海外的合法入境物品,否则不能带有肉类、家禽或蛋类等。
未加工的动物制品:
自热火锅、未加工的动物制品等不能带上飞机,但完整包装的产品可以带。
液体食品:
每人可携带少于1升液体食品,超出限额的液体食品需在托运行李中。
建议
遵守规定:携带食品时,务必遵守香港海关的规定,避免携带生肉、生海鲜、生蛋等易腐食品。
合理携带:尽量携带密封包装、经过处理的食品,并注意液体食品的携带限额。
提前准备:了解相关法规,避免在过关时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