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问题由 工商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具体投诉渠道和部门如下:
工商管理部门:
消费者在发现购买到过期食品后,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诉。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建议消费者在遇到食品过期问题时,首先选择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也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购买的食品或药品以及票据,以便作为调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