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会受到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形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严重情形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定情形
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罚款: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其他情形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被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执行的,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食品违法的处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从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到吊销许可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