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送检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观公正性
食品留样和送检的过程应公开、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信息透明化
食品留样和送检的信息应及时公示,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应急响应
面对食品安全事件,应迅速留样并进行送检,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安全。
法律依据
食品留样和送检的相关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保证合法合规。
送检机构
食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食品送检,也可以自行建立食品检验实验室进行检验。
送检标准
食品监管部门应明确食品送检的标准和方法,确保送检的结果准确可靠。
送检结果
送检机构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食品监管部门,以便其进行进一步处理和公示。
检测内容
食品送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污染物质、疫病疫情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添加剂的具体用量;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识和说明书的要求等。
样品送检要求
样品的数量、包装是否完好、样品是否正常等。
普通食品每批总量至少750克(mL),且至少分3个以上独立包装。保健食品每批总量至少为500克(mL),且至少分10个以上独立包装。化妆品每批总量至少为750克(mL),且至少分4个以上独立包装。生活饮用水用于微生物分析检验的样品必须使用灭菌玻璃瓶装,样品数量一般为500mL。用于理化分析检验的样品使用干净的塑料瓶或玻璃瓶装,样品数量一般为1500mL。
送检时间
微生物检验用样品送检时间应不超过3小时,具体要求包括快速运送、冷藏或保温运输、填写送检申请单、防污染、防散漏、防变质等。
其他要求
送检之前确定产品的单元名称、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送检产品应是企业研发稳定的产品,原辅料有稳定的供应商、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制作过程清洁、检验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速冻、冷藏产品做好产品防护。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送检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