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的摄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
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包括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并指导和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违法行为施以更严厉的处罚。
公众参与和支持:
鼓励消费者通过举报平台反馈可疑产品和商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些职责,食品监督部门旨在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