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经营者名称:

与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保持一致。

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与营业执照标注的社会信用代码内容保持一致,个体经营者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填写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住所:

填写获证经营者实施食品经营行为的实际地点。

经营场所:

详细描述食品经营的场所。

主体业态:

如食品出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

经营项目:

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

许可证编号:

由发证机关发放的唯一编号。

有效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部门。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人员姓名。

投诉举报电话:

用于接受公众投诉和举报的联系方式。

发证机关:

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机关名称。

签发人:

发证机关的签字人。

发证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签发日期。

二维码:

用于扫描验证许可证的真伪。

此外,如果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建议在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仔细核对各项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