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食品与什么混装

在食品运输过程中,有一些物质是严格禁止与食品混装的,这些物质包括:

有毒、有害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有异味的物品:

同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不得与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食用油:

在冷链食品运输中,特别强调不得将食品与食用油混装,以确保食品安全。

添加剂:

某些添加剂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因此也不得与食品混装。

餐饮具:

餐饮具可能携带细菌或污染物,因此也不应与食品混装。

危险货物:

如酸类、氧化剂等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与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

综上所述,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食品运输中应严格避免与上述物质混装。同时,运输工具和设备也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如保温、冷藏、保鲜等,以保障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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