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限量规定。
场所与设备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生产设备或设施应适应食品品种和数量,具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及废水处理等设施。
人员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在生产经营食品时洗净双手。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应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包装与运输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小包装或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质量管理与追溯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食品生产、检验、销售等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可追溯。
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如《绿色食品 瑞安花椰菜生产技术规程》等,以规范特定食品的生产。
食品添加剂使用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包括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等,某些添加剂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被严格限制。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