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场所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人员要求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制度要求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其他要求
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有消毒柜、冰箱等设备。
厨房要有洗碗池,并且要有一洗、二清、三消毒等设施完善。
要有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且贴在墙上。
要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及人员管理等。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要求
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兼营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开办单位食堂的。
在商场、超市内具有单独主体资格从事现制现售食品经营的。
食品生产者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
无实体门店但有食品贮存场所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或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
建议申请者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前,仔细对照上述条件,确保所有要求都得到满足,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