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料食品包括以下几类:
食用油:
例如花生调和油或花生油,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食用油应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大米:
包括优质大米和精制糕点用小麦粉,需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
干货类:
涉及多种具体货物名称,具体需求内容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干制蔬菜、干制水果、干制肉类等。
调味类:
包括各种调味品,如盐、糖、酱油、醋等,需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酒水类:
涉及各类酒品,具体需求内容未详细列出,但需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蛋类产品:
包括鸡蛋、鸭蛋等,需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及法律法规。
肉类及其制品:
如鲜猪肉、猪内脏(红、猪肝、猪肠、猪头骨等)、鲜家禽(鸡胸架、鸭胸排、鸡尖、鸡腿等),要求无寄生虫、无病变、无异味、无注水、无霉烂变质。
这些食品原料在集中供料系统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采购、储存和供应,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