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中的食品包括以下几类:
预包装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如罐头、饼干、饮料等。
散装食品:
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如干货、糖果、生鲜食品等。
热食类食品:
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如火锅、炒菜、烧烤、烤肉等。
冷食类食品:
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如凉菜、沙拉、三明治等。
生食类食品:
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如刺身、生蚝等。
糕点类食品:
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裱花蛋糕等。
自制饮品:
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如冰淇淋、奶茶等。
保健食品:
特指预包装的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适用于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
其他类食品:
包括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如果店内还销售医疗用品,需包含此项。
建议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仔细考虑并明确经营范围内的各项食品,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