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
肉类中本身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会自然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因此,炒肉菜通常不需要再加味精。
鸡蛋:
鸡蛋本身具有鲜味,不需要添加味精。
蘑菇:
蘑菇含有天然鲜味成分,无需味精即可提鲜。
茭白:
茭白同样具有鲜味,不需放味精。
海鲜:
海鲜本身鲜美,一般不加味精也能保持其鲜味。
拌凉菜:
由于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作用,而凉菜温度较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可能粘附在原材料上。因此,拌凉菜不宜放味精。如果需要放味精,可以先用水溶解后再拌入。
放醋的菜:
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因此,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不宜放味精。
调馅料:
在调饺子馅、春卷馅等时,味精拌入馅料后,会经过高温过程,如蒸、煮、炸等,超过100℃会使味精变性,失去提鲜作用。因此,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碱性食品: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因此,烹制碱性食品如鱿鱼时,不应放味精。
高糖或甜味菜肴:
味精在甜味菜中会抑制甜鲜的本味,产生异味,因此鸡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宜加味精。
高汤类:
高汤本身味道鲜美,使用味精会盖过其本身的味道,因此不宜使用味精。
综上所述,这些食品在烹制过程中最好不放味精,以保持其原有的鲜味和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