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政处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没收违法所得:
有关主管部门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
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拘留: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暂扣或吊销执照: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具体处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因素综合决定。